根据《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滨教(2017)6号)精神,滨州实验中学自2017级高一开始,在招生片区实行初中校长实名推荐,招收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优异的学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录取人数

滨州实验中学按照招生计划的3%设定录取人数,推荐录取的学生不占初中学校当年的指标生数。参考近两年各初中学校向滨州实验中学输送学生的人数,将名额分配到当年有毕业生的初中学校(名额见附表)。

二、推荐条件和程序

推荐学生的条件:

 1.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在初中上学期间被评为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学习成绩优秀,上学期期末和本学期模拟考试成绩的排名在所在学校年级的前5%以内。

2.在人文素养、科学思维、创新精神、学科或个性特长、外语能力等的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推荐录取程序: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初中学校公示、滨州实验中学审核(面试)、注册学籍。

推荐学生截止时间:请各初中学校于2017年3月31日前以校长实名推荐方式向滨州实验中学推荐学生。

三、学校审核面试

滨州实验中学于2017年4月上旬对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人文素养、科学思维、创新精神、个性特长、外语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录取

面试合格并在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总分达到滨州实验中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且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A等的,即录取并注册学籍。

附件下载:2017年滨州实验中学招生初中学校校长实名推荐学生审核表.docx

滨州实验中学

2017年3月20日